如果這是翻唱, 究竟應不應?

ivanaif

早前看過葉德嫻為無線錄影的《得閒講 德嫻唱》,她認為香港樂壇很抗拒翻唱前人的作品
在外國,歐美的樂壇,一首動聽的作品,會有不同年代去翻新,換上新的編曲外衣,新的演繹風格
在網絡上,你不難找到同一首歌,會有數十個音樂單位詮釋過
對於歌詞的理解,對於音色的運用,對於樂器的配合,一款旋律都能有萬千種變化

但身在香港,廣東歌的運作並不是如此
樂迷會感到奇怪,難道我們特別重視原創,是因為這兒有源源不絕的新意,好旋律多如繁星嗎?
葉德嫻在節目中給出的答案是,香港的音樂人較小器,不喜歡人家拿來唱又有比較
我卻認為,一切源於商業電台大力推崇的「原創歌」政策,
1990年代初期開始實行只播香港音樂人譜的曲
凡事總有正反,新一代本地音樂人或唱作人有了更多創作的機會,
但改編與重唱一下子則被標籤成「次一等」,翻舊歌往往被視為無誠意,食住條水的商業行為

隨著香港樂壇風光不再,這個時代,樂迷開始懷舊,想當年的輝煌,數算以前有多少經典金曲
漸漸發掘更多更多,在歌曲推出當時不被重視,時日沉浸過後又增添了另一重意義
因此由新一代重新再編曲,重新再演繹,是致敬,也是懷念
其實不論是改編,或是重唱,只要不是抄襲成「自家作」,又何罪之有?
聽到一首動人的作品,想介紹給現今的聽眾,
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聲音去傳承,將其帶入自己的感覺與味道,也是一種藝術

尤其在於王菀之這一次所選的《如果這是情》
黎明1991年的電視劇集插曲,又有多少年輕樂迷熟悉?
四大天王中,黎明的品牌是最受冷待的
從他的一大堆罐頭情歌中找亮點,或要注入新的元素,或要轉化其陳套感,何嘗不是一種挑戰?
正如馮允謙《我的九十年代》中唱到,有時有些音樂的啟發,確實不可理解
九十年代,確是這一類情歌當道的時代,為何要抹殺這段時期的歌路,對我們音樂路的成長?
何況,《如果這是情》其實是玉置浩二所作,真正原創那一首應是《ともだち》(朋友)
於八九十年代長大的樂迷,必然明白玉置浩二對香港樂壇流行曲的影響力

三首歌,各有特色,各有存在的價值
讓我去評價,甚至覺得王菀之版本的意境絲毫不下於玉置浩二的原作
以下附上三個演繹,就讓樂迷的耳朵,親自去辨別高下吧

玉置浩二的曲與唱,他在當時的搖滾樂團安全地帶中任主音與結他手

黎明的改編,很激昂堅定,編曲很公式典型,中板打拍子,大路深情歌曲的處理方式

王菀之2013年全新灌錄及派台的《如果這是情》,淡淡然的餘韻,讓人聽後不斷想回到曲中的情境
歌曲雖不是出自她手筆,
但簡約的曲,不繁複不玩聲; 工整對稱的詞,不綿密不口語,
這種風格,唱得舒服輕柔,才是最適合王菀之這把天使般的聲音
原版的哨子吹奏,新版是她的哼唱,一樣簡單樸素

延伸分享:
如果這是情:王菀之
王菀之,如果這是藝術

1 thought on “如果這是翻唱, 究竟應不應?

  1. Pingback: 王菀之x張敬軒 The Magical Teeter Totter 演唱會2017 | 音樂. 人生

Leave a comment